據中新網報道,11月19日,最高法發(fā)布的《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》顯示,2018年,微信超過QQ成為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為頻繁的犯罪工具,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(jié)。
根據騰訊最新財報,2019年第三季,微信及WeChat的合并月活躍賬戶數達11.51億,同比增長6%。QQ的智能終端月活躍賬戶數為6.534億,相比去年同期下跌6%。
報告顯示,2016年至2018年網絡犯罪案件已結4.8萬余件,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,2018年案件量顯著增加,同比升幅為50.91%;大部分案件分布于東南沿海,京、滬、津、渝地區(qū)法院審結網絡犯罪案件合計總量僅占6.81%;福建、浙江、山西等十地利用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。